【通知】关于评选2018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主要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5-22
各位毕业生:
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进取,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,根据教育部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和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》, 结合我校2018届毕业生工作的整体安排,现就评选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参照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试行)》执行(附件1)。
二、工作要求
1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包含本科生和专科生。
2、学院将严格按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,推荐总数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%,采取组织推荐、群众评定相结合,并与毕业教育、就业签约工作相结合。
3、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,按北京市教委要求,推荐参评“北京市优秀毕业生” 。
4、认真填写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附件2)(一份)。获奖需交证明材料原件。
5、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,要求优秀毕业生认真梳理大学期间的成长历程、人生感悟,撰写本人的事迹材料,2000字左右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地点
请申请同学务必在5月24日上午11点前将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(纸质一份)交到明辨楼516,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》和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,以“学院—姓名”命名发至邮箱:wangyi0522@cueb.edu.cn。
联系人:王祎 电话:83952255
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8年5月22日
附件1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.docx |
附件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