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15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自评的通知
主要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03-08
各位同学:
根据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2017年前老版本)要求,本学期初将开展第二课堂学分学生自评工作,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学生根据自身情况,按照学校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的相关要求,开展第二课堂学分自评。
请班长将班级同学自评结果汇总在附件2,2018年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yi0522@cueb.edu.cn。
注:第二课堂学分事关学生能否顺利毕业,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自评,学院将在5月份收取相关证明材料。
联系人: 刘老师 王老师
联系电话:83952268 83952255
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8年3月8日
附件1: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.doc |
附件2:详细分值汇总表.xlsx |